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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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频频栽在“地” 监督无力是主因
陈郁

  本报讯  日前,嵊州市长乐镇黄家岭头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俞德尧因贪污2万元公款,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嵊州市检察院预防科负责人分析说,权力过于集中、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和镇政府监督不力,是“村官”一个接一个倒下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据了解,2000年来嵊州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15人,其中村支书8人、村主任3人。这其中,73%的村官因挪用、贪污土地征用款或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收受贿赂而落水,犯罪对象相对集中。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征用农村土地。本案中镇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没有主动调查、实地丈量及听取农民意见,实际上由俞德尧操纵,这给掌控村里大权的他提供了可乘之机。
  对此,该负责人建议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土地承包等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各乡镇街道应建立、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加强村级财务、重大事务的管理、监督,让村里大事真正由农民做主,增加透明度,从而铲除“村官”职务犯罪的土壤。